我們去哪里起訴離婚?
一、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離婚起訴去哪兒起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離婚起訴去哪兒起訴”的解答如下關于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這個問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常居住地時,則經常居住地的法院優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二、訴訟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
訴訟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1、有關軍人的案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離開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有關定居國外的華僑的案件
1、在國內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三、起訴離婚,離婚起訴書去哪里寫?
給你一個范本供參考原告被告訴訟請求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二、婚生兒子/女兒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給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_判歸原告所有);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_元給原告;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_元給原告。事實和理由陳述結婚、子女出生的具體時間,寫明訴訟請求的依據,要特別指出該法定離婚情形被告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并無和好可能。并詳細列明孩子由誰撫養、撫養費承擔、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據,財產情況、分割理由及依據。字數根據具體情況酌定,并無限定,但不宜過于繁瑣。此致某市人民法院起訴人年 月 日以上是對離婚起訴書去哪里寫的相關,希望對你有幫助。
四、夫妻中的一方起訴離婚去哪里起訴,有沒有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夫妻中的一方起訴離婚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是同一地點的,可以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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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五、我想起訴離婚,怎么起訴,應該去哪里起訴
想要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起訴
(一)想要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需要到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后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絕對是否立案,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后被告要進行答辯。
(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納訴訟費。
(四)法院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審理。如果調解成功則不再開庭審理。
(五)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會判決準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六、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到哪里去起訴?
?我們都知道在我國離婚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起訴離婚,那么如何去法院起訴離婚,離婚到哪里去起訴?一般起訴離婚都是到經常居住的當地法院起訴,然后再帶上所有的材料,還有證據,那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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