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訴不判離婚,為什么?
一、起訴離婚,第一次沒判離,第二次沒有證據會判離的嗎
1.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而與第一次還是第二次起訴無關。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二、第二次起訴離婚,第一次不予判決,第二次是否會判離婚
沒有法律規定第二次起訴離婚必須判離,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因此,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應準備好證明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證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好充分準備,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起訴離婚,一次判不離二次起訴還要交起訴費和律師費嗎
1、訴訟費是一定要交的。訴訟費或代理費一般都是以一個案件收費一次的,第二次就是第二個案件了,所以又要交訴訟費。律師費一般也是按案件的階段收取的,另有約定除外。如果簽定的協議中包括了二次或者直到離婚位置的,那不需要二次支付律師費了。如果協議簽定的是僅代理一次,那二次律師費還是要繳納的。
2、離婚是公民的權利。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訴訟離婚要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一審一般會進行調解,達成諒解的撤訴,案件終了;達不成又判不準離婚的,半年之后可以重新,第二次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3、【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四、起訴離婚第一次判不離,第二次必須判離嗎
起訴離婚第一次判不離,第二次不一定是必須判。判決離婚是看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只是二次起訴離婚判決離婚的概率大。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二次起訴能離嗎
1、需要結婚證,若有子女也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如丟失,請到相關部門補辦。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2、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之后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