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資料?
一、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離婚
關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離婚”的相關解答如下很高興為您回答有關于離婚起訴需要什么證據的問題,下面具體介紹一下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證據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則法院一般是不會采信的,在證據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詢專業律師。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6、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證據材料產權證、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8、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9、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如果夫妻雙方都比較富裕,則需要調查清楚一方的財產情況,以免遺漏,還要防范一方轉移、隱匿財產。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較高,有必要查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了。
二、離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件,起訴離婚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三、起訴離婚可以起訴嗎,離婚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關于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四、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帶什么材料
對于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帶什么材料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五、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離婚起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一方不同意離婚的,另一方只能通過法院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與其它民事訴訟立案要求的資料基本一樣。 二、起訴資料包括1、起訴方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被告方的身份證明(如果能準確送達傳票即可)。
2、結婚證明。如果沒有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先補辦結婚證再提出訴訟離婚。
3、離婚起訴狀,簡要說明離婚的理由。
4、離婚協議書,如果雙方達不成協議的,起訴時不需要提交。以上就是有關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問題的相關解答,希望滿意
六、起訴離婚要需要什么資料,我沒有對方身份證怎么辦
1、起訴離婚不需要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但是需要明確的被告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2、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七、您好,我問一下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起訴狀及副本。
攜帶以上材料就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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