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州區(qū)離婚起訴的請求是合法的嗎?
一、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離婚起訴去哪兒起訴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離婚起訴去哪兒起訴”的解答如下關于離婚起訴去哪里起訴這個問題,《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公民的經(jīng)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yī)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經(jīng)常居住地時,則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優(yōu)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二、離婚案在哪起訴,離婚官司起訴哪里?
1、夫妻雙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共同居住的縣或區(qū)的基層人民法院就是管轄法院。
2、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離婚訴訟中雙方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雙方均被注銷城鎮(zhèn)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雙方當事人都被監(jiān)禁后被勞動教養(yǎng)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jiān)禁被勞動教養(yǎng)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jiān)禁地或勞動教養(yǎng)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就是關于離婚官司在哪起訴問題的解答。
三、我想起訴離婚,怎么起訴,應該去哪里起訴
想要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應當按照以下流程起訴
(一)想要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需要到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后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nèi)絕對是否立案,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后被告要進行答辯。
(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納訴訟費。
(四)法院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審理。如果調解成功則不再開庭審理。
(五)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認定夫妻感情已經(jīng)破裂的就會判決準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guī)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四、起訴離婚,在哪里起訴,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什么
起訴離婚是在哪里起訴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但是小孩子的問題可能會出現(xiàn)意外,謹記下面幾點1 離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們在省城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們居住所在的區(qū)法院起訴。
2 房子你們可以協(xié)商解決,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你承認房子是他出錢買的,那么就是共同財產(chǎn)。如果你不承認,而且他也無法證明的話,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兩周歲以下,母親要求撫養(yǎng)權的,一半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看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也會照顧女方。
4 起訴時帶起訴狀、身份證及復印件還有訴訟費。
五、起訴離婚是什么案件,起訴離婚是什么案件,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chǎn)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yǎng)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起訴離婚是什么是一種離婚制度[1]。訟外調解概念和作用訴訟外調解,也稱訴前調解、行政調解,是指對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先經(jīng)有關部門進行調解。這里的有關部門,是指法院以外的有關部門,包括當事人所在單位、婦聯(lián)、基層調解組織和行政主管部門。訴訟外的調解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jīng)程序,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的必經(jīng)程序。婚姻當事人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先經(jīng)過訴訟外的調解程序,經(jīng)過哪個機關調解。訴訟外調解不影響婚姻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所以對訴訟外調解必須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對婚姻當事人進行強迫調解。由于有關部門對婚姻雙方當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對癥下藥,在實踐中對及時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婚姻家庭糾紛,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起著積極作用。而且在訴訟外調解中“有關機關”不是裁判機關,雙方當事人的對立性不強,可以做到不進一步傷害夫妻感情、改善夫妻關系、消除對立情緒,所以易為當事人接受,它有效防止了當事人輕率離婚,或者促使雙方達成離婚協(xié)議。結果訴訟外調解一般有三種結果1雙方和好,繼續(xù)生活;2經(jīng)過調解,雙方達成離婚協(xié)議,當事人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3調解無效,雙方未能就離婚及相關問題達成協(xié)議,要求離婚的一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流程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一般要經(jīng)過如下階段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系。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shù)月時間,對于急于離婚的一方不利。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jīng)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fā)生,整個過程將經(jīng)一年的時間。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于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養(yǎng)意見不同的在一審判決離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內(nèi)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chǎn)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六、起訴離婚,應該到哪里起訴?在哪里起訴
你好,對于離婚起訴到哪里起訴的問題,我的回答是這樣的1 離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起訴,也就是他的戶口所在地或者如果你們在省城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省城你們居住所在的區(qū)法院起訴。
2 房子你們可以協(xié)商解決,如果法院判決的話,如果你承認房子是他出錢買的,那么就是共同財產(chǎn)。如果你不承認,而且他也無法證明的話,那么他可以分到婚后所還貸款的一半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3 孩子兩周歲以下,母親要求撫養(yǎng)權的,一半會判給母親。兩周歲以上的,看誰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一般也會照顧女方。
4 起訴時帶起訴狀、身份證及復印件還有訴訟費。
七、訴訟離婚應該在哪里起訴,異地應去哪兒起訴離
訴訟離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起訴,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1、有關軍人的案件
非軍人對軍人提出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離開住所地的案件
1、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4、有關定居國外的華僑的案件
1、在國內(nèi)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nèi)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的,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nèi)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nèi),不論那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nèi)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地國法院起訴,國內(nèi)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6、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guī)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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