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動合同仲裁律師咨詢,哪個律師最好?
一、勞動合同糾紛,勞動仲裁是獨任仲裁嗎
關于“勞動合同糾紛,勞動仲裁是獨任仲裁嗎”的相關解答如下1、協商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后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愿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上述是勞動仲裁勞動合同糾紛的規定上述如果沒有解決您的問題,可以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提供專業法律解答。
二、申請了勞動仲裁,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期限是多長時間
1、作出裁決的期限為仲裁庭在組庭后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2、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六十二條
作出裁決的期限
(一)仲裁庭應在組庭后3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二)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第(一)款規定的裁決期限。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第六十二條
三、勞動糾紛的仲裁是什么,勞動仲裁屬于什么案件
勞動合同糾紛屬于勞動爭議案件,按照法律規定勞動仲裁前置,應先經過勞動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才可訴諸法院,或者勞動仲裁部門下達不予受理決定書的,才可起訴。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后歸屬于民事糾紛范疇,因此,適用的是民事訴訟法的程序規范,但與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較,稍有不同,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審查的對象不是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裁決的對錯,不對仲裁裁決正確與否置評,不像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法院對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有權依據自己查明的事實并依據法律規定作出采納與否的表決。
四、勞動爭議仲裁沒有簽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你好,針對你陳述的沒有簽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情況,我來解釋以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同時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復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托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間的關系的法律資料;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5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或證書等。申請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第二類、申請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6、項資料外,申請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并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請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余額表。第三類、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注明委托事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五、沒有合同怎么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可以嗎
沒有合同申請仲裁的話,可能給日后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可以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蓋章的社保清單;
2、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3、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4、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5、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6、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7、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你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具備了上述的證據,即可按照《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按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的程序進行勞動仲裁。所以沒有合同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六、勞動仲裁的訴訟程序是什么,勞動仲裁的訴訟流程是怎樣
一、申請仲裁。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三、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自動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四、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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