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人跑了,已經起訴了,法院找不到人怎么辦
一、欠錢不還,人跑了,已起訴,法院找不到人怎么辦
1、欠錢不還起訴后找不到人,雖然人跑了,但可以先申請凍結他的銀行賬戶查封房子或者扣押車子等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2、即使找不到債務人,但是能明確提供此人的準確信息,姓名、戶籍等相關資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訴的。如果不能確定是誰或者只知道一些外號等別稱,那是無法立案的。
3、在找不到被告的情況,法院會公告送達傳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審理、判決。當然,由于公告期要兩個月,所以,這樣情況下案子需要的時間會長一些。
4、再次,判決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財產,可以直接由法院執行。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54條
強制執行的標的應當是財物或者行為。當事人拒絕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向當事人發出執行通知。在執行通知指定的期間被執行人仍不履行的,應當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54條
二、不熟的人欠錢不還起訴勝訴了人跑了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采取強手手段執行,比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甚至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行動建議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材料1、強制執行申請書。
2、申請人的基本材料證明,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3、生效的強制執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有了財產擔保關系,還要提供財產擔保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列出擔保的財產清單。
三、不熟的人欠債不還,起訴勝訴后,人跑了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采取強手手段執行,比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等;甚至對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
行動建議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申請人的基本材料證明,聯系方式、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3、生效的強制執行的法律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4、如果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有了財產擔保關系,還要提供財產擔保文件原件和復印件,列出擔保的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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