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違約金的法律問題探討
一、合同中未明確約定違約金,是否可以要求違約金?違約金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如果一方違約了依然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因此如果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的,守約方仍然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給自己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二、"勞動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10%是否合法分析及法律依據"
簽訂勞動合同時,沒有約定10%的違約金,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是否約定違約金是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的,并沒有明確的要求,違約金不能約定的過高,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
三、合同中關于違約金的規定
在合同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情況下,當事人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主張相應的利息作為補償,利息的計算標準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這種主張必須在訴訟請求中明確是利息損失,不要與違約金混淆,原告的訴訟請求對于主張違約金還是主張利息損失不明確的,法官可以行使釋明權,要求當事人明確訴訟請求,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四、未約定違約金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違約金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仍然可以要求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五、企業需遵守勞動法規,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
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只有在兩種情形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很榮幸能夠為您解答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已建立勞動關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李先奇律師解答。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您好,約定服務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23條規定。
1,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
六、合同未約定違約責任時,是否可以要求違約金?
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的也是可以要求支付違約金的。
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中沒有相關的違約條款,但是我國合同相關法律是有相關的規定的,如果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了實際損失,那就應該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承擔損失賠償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584條規定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5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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