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簽訂合同時甲方只有簽字,沒有蓋公章,這樣合同有效嗎?
一、公司簽訂合同時甲方只有簽字,沒有蓋公章,這樣合同有效嗎
1、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簽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的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對單位生效的。
2、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二、合同一方沒有簽字但是蓋章了,合同有效嗎,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合同一方未簽字但是蓋章的,合同有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一方既沒有簽字也沒有蓋章的,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有效嗎
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沒有蓋章的合同符合下列條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主體意思表示真實;法定其他有效條件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2]《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四、僅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公司沒有蓋章,合同有效嗎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在職權范圍內簽署的合同即使沒有加蓋公章也是有效的。
對于僅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的合同, 不能以未加蓋公司公章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只要結合合同履行過程確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雙方未對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約定,也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超越職權等例外情形的,應認定合同有效。
風險提示影響合同生效的原因主要有合同是否存在法定無效事由、法定或約定的生效條件是否成就等。如合同約定了合同生效條件是必須由公司蓋章確認,則已成立的合同必須在公司蓋章確認后才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