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返還糾紛的起訴程序及訴訟主體選擇
一、彩禮返還糾紛的起訴程序怎么走彩禮返還起訴書怎么寫是關于彩禮返還的問題?
1.
主張返還彩禮,在訴訟文書之中向人民法院依法提出,必須有清晰的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且事實依據要有證據予以證明,法律依據應與事實依據相符,方可得到人民法院的依法支持。以實現要求返還彩禮的訴訟目的。
2.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會依法予以支持: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已辦理結婚登記,但...
3.
上述法律規定所描述的“生活困難”,是指彩禮的給付人,因給付彩禮導致其經濟狀況不能滿足當地。
二、彩禮是什么糾紛起訴誰?
1、彩禮是民事糾紛,一般是以接受彩禮的一方作為被告。
2、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將彩禮明確說明給付女方或女方父母的,女方或女方父母接受的,因發生糾紛提起訴訟時,應將女方或其父母作為被告。
3、男方或男方父母等將彩禮未明確說明給付女方或其父母的,如發生糾紛接受人相互推托的,提出訴訟時可將女方和其父母列為共同被告,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三、日照技術合同專利權屬糾紛找律師怎么收費
律師一般收費標準是幾千元左右,律師收費標準并沒有在法律上進行統一規定,一般情況下在幾千元左右。以下標準可作參考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
000元-
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
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
9%;
3、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
8%;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5%-
7%;
5、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為4%-
6%;
6、
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含2,000萬元)為3%-
5%;
7、
2,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為2%-
4%;
8、
5,000萬元以上部分為1%-
3%。
四、彩禮糾紛能是為什么要找律師的
1、可以找律師了解具體情況
法律上對彩禮沒有作專門的規定,只是在司法解釋中規定了彩禮的返還情形,因此很多當事人對于彩禮的認定是不太清楚的,那么就可以找律師進行咨詢,向律師說明情況后,律師就可以告知給付的財產能否認定為彩禮。
2、可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男女雙方因彩禮發生糾紛,需要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時,可以委托律師代為訴訟,讓律師在這個彩禮糾紛中能夠幫助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合法權益,也能夠讓自己在彩禮糾紛中不吃虧。
五、彩禮糾紛不起訴可以調解嗎?
1、彩禮糾紛不起訴的,可以請求第三方進行調解,比如司法行政機關。但是,一般法院不可以調解。
2、對于民事糾紛,作為當事人是可以協商進行處理的,如果雙方無法協商進行處理的是可以依法進行起訴的,對于符合條件的人民法院會組織進行調解。
3、但是,法院調解是起訴后的一種程序,沒有起訴的法院一般不能受理案件,所以無從談起調解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二條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六、彩禮糾紛在哪方起訴?
退還彩禮糾紛是屬于一般民事訴訟,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入鍋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有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一)如果男女雙方還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男方因婚前給付彩禮錢,而導致生活困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七、彩禮返還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經濟糾紛解決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一是和解當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了分歧意見,當事人在充分協商和相互諒解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合解。當然,這種和解不能違反法律、政策和公共利益。
二是調解
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了合同爭議,彼此又不能達成和解,可以由雙方當事人的上級單位,合同仲裁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主持進行調解,從而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 三是仲裁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依據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它書面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發生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當事人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經濟合同糾紛,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的,可以依法對其作出裁定或判決。
以上是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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