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區產假休息多久?
一、嘉興市秀洲區產假休息多久
產假可休國家規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女職工分娩后,其產假及有關待遇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
(二)
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對待;
(三)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產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八)女職工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以及因急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其檢查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治療費等費用,按照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開支或者由用人單位承擔;
(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職工產假期滿仍需治療的,按照國家規定的疾病醫療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第十四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嘉興市秀洲區女職工產假能休息多長時間
產假可休國家規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女職工分娩后,其產假及有關待遇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
(二)
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對待;
(三)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產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八)女職工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以及因急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其檢查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治療費等費用,按照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開支或者由用人單位承擔;
(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職工產假期滿仍需治療的,按照國家規定的疾病醫療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第十四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三、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生孩子產假的休息時間有多久
產假可休國家規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法律規定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四、浙江省麗水市慶元縣產假女職工可以休息多久
產假可休國家規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法律規定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產假期滿后,享受三十天的獎勵假,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并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五、浙江省紹興市新昌縣產假休息多久
產假可休國家規定的98天以及地方規定的30天共12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 女職工分娩后,其產假及有關待遇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正常分娩的,產后假不少于90天(含產前假15天);
(二)
7個月以上早產或者超期分娩的,按照正常分娩對待;
(三)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助產手術的,產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產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產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后假50天;
(八)女職工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以及因急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其檢查費、藥費、手術費、住院費、治療費等費用,按照規定從生育保險基金中開支或者由用人單位承擔;
(九)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職工產假期滿仍需治療的,按照國家規定的疾病醫療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 第十四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