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資發放問題法律規定與實際操作的差距
一、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違法嗎,規定是什么
勞動者試用期工作7天但沒有工資的,違法。從勞動者正常提供勞動的當天開始,用人單位就需要依法向其發放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足額進行支付,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二、試用期三天沒通過,沒工資,怎么辦
1、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試用期的三天工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三、在校大學生兼職,沒過試用期,用人單位不給發工資怎么辦
1、大學生兼職試用期沒過,如果正常辭職是能拿得到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2、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四、試用期10天,能否要工資,有沒有法律規定
試用期10天,勞動者可以要工資。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內的期限,用人單位應當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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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五、七天試用期沒有工資合法嗎?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七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是不合法的。試用期也應當有工資,并且試用期的工資標準是,不低于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也不能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六、大興安嶺打工傷保險糾紛官司律師怎么收費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2000元- 30000元/件。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爭議標的額的以下費率實行分段累計收費
標的額 費率
10萬元以下的部分(含10萬元)
6%
10-50萬元的部分 (含50萬元)
5%
50-100萬元的部分(含100萬元)
4%
100-500萬元的部分 (含500萬元)
3 %
500-1000萬元的部分(含1000萬元)
2 %
1000-5000萬元的部分(含5000萬元)
1 %
5000萬元以上的部分
0.
5 %
上下浮動幅度
20%
但累計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三)計時收費
1、收費標準每小時200元-2000元,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在上述幅度內約定計時收費的標準和結算方式。
2、上下浮動幅度
20%
(四)增加反訴的案件,反訴部分可以按以上標準酌減收費。
(五)發回重審的案件,由原承辦律師辦理的,可以按原收費標準酌減收費。
(六)風險代理收費
最高代理費金額不得高于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248%,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法律服務除外。
七、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違法嗎?
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不合法。我國法律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引用法規
[1]《勞動法》 第五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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