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與欠條的具體不同之處有多少
一、"借條與欠條區別研究"
1、定義作用不同借條:在借用關系中債務人向出借人開具的表明債務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的義務的借款憑證。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給付借款。欠條:交易過后產生應付賬款的一方(債務人)向債權人開具的證明其欠款事實同時表明開具人有到期“還款贖條”義務的憑證。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2、性質不同借條:借條證明的是借款/借用關系,強調的是"借"字。欠條:欠條證明的是雙方之間有債權債務關系,強調的是"欠”,一個結果。
3、產生原因不同借條:借條是一份簡易的借款/借用合同,它只能因"借"產生。做為重要證據,本身就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法律效力比較強。欠條:欠條是一種經濟結算結果,它可以因借貸產生,因買賣產生,因勞務產生,因賠償產生很多原因都能產生欠條,所以它不能證明單純是借貸關系。
4、書寫不同借條:一般包括如下:“借條”名稱、借款人名稱、出借人名稱、借款日期、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借款期限、還款日期、利息、借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欠條:一般包括如下:“欠條”名稱、欠款人名稱、被欠款人名稱,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額、還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簽字蓋章按手印、開具日期等。
5、訴訟時效不同有約定了還款時間的借條和欠條:有三年的訴訟時效,均從約定還款時間到期后開始計算。沒有約定還款時間的:借條:借條從主張還款時開始計算,有三年訴訟時效。三年內再次主張還款時,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產生新的三年訴訟時效,以此計算最長可達到20年。欠條:欠條從書寫欠條之日算起,只有三年的訴訟時效。
6、法律效力不同借條:如訴訟時只有借條,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事實經過即可。欠條:如訴訟時只有欠條,還需準備欠條產生的原因等相關證據,否則可能敗訴。對于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自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對于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自出具借條之日起超過20年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三、"借條與欠條之間的區別及應用場景"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2、總而言之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以上是我對于欠條和借條的區別是什么的總結,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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