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所需材料
一、工傷個人申報所需材料
你好,工傷個人申報藥費需要以下材料1.《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證人證言)。
5.工傷認定申請表。
6.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7.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二、醫院工傷鑒定所需材料
勞動局通知去醫院工傷鑒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三、"工傷報災,醫院出具的材料有哪些?"
醫院需要出具勞動者受傷后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五、"個人報工傷所需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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