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傷事故怎么處理
一、小型工傷事故處理及應對策略
法律分析
小型工傷事故的處理是用人單位向當地勞動保障保障行政部門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填報《事故傷害報告表》,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認診之日起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二、工傷事故處理流程與注意事項
一、第一時間報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證明);二、不知道工傷事故怎么處理的雙方報各自保險公司;三、等待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勘,填寫現場查勘記錄;四、準備有效行駛證、駕駛證正副本、被保險人身份證、保險單(含商業險和交強險保單)四件套手續,必須索取對方交強險保單復印件。交給4S店專業保險工作人員即可;五、主要責任方墊付兩車損失費用,手續齊備后交保險公司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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