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方面的問題,是否可以起訴?
一、撫養費爭議是否可以提起訴訟?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對方不付撫養費,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到法院起訴的相應的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三、《撫養費糾紛的訴訟解決途徑》
協議上不給撫養費,可以起訴要撫養費。父母撫養孩子是義務,協議離婚后,仍可以起訴要求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支付撫養費。
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需要實際支付子女撫養費,以盡自己的撫養義務。
而要是在離婚之后,出現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此時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在拿到了有利判決之后,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四、"撫養費訴訟時效及是否有時效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離婚時協議一方不負擔子女撫養費,經過若干時間他方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的訴訟,法院如何處理的復函》。解釋的精神是撫養是父母的法定義務,離婚后,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所以起訴撫養費訴訟時效撫養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對方負擔撫養費用的訴訟,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所以不適用時效的規定。至于撫養費從何時要起,我個人認為女方是依據協議和法定義務撫養孩子,只是現在喪失了撫養能力,所以只能要求男方從現在開始支付撫養費?! ?/p>
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版權聲明:本文由64645在線法律咨詢平臺發布,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