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證的情形包括車輛的贈與合同嗎
一、在我國公證的情形包括車輛的贈與合同嗎
贈與合同屬于諾成性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既可成立。因此,訂立車輛贈與合同的,并非必須經過公證。但是,相較于一般的贈與合同,經公證的贈與合同具有特殊的效力,這主要體現為對于一般的贈與合同,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屬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公證的贈與合同則不然,也就是說,除非有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其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等情形,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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