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夫妻幾年不同居自動離婚嗎
一、夫妻幾年不同居會自動離婚嗎
1、法律中沒有自動離婚的,只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如果分居時間超過兩年,起訴離婚,法院調解無效的會給予離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夫妻三年不同居會不會自動離婚
首先,分居并不能成為離婚的理由。生活中,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種,比如異地工作等等。因此,并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按照法律的規定,必須是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導致分居滿兩年,才可以作為離婚的理由。
三、夫妻三年不同居會自動離婚嗎
一、我國是不存在自動離婚。根據《民法典》規定,雙方因夫妻關系不和,而分居兩年的,就可以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經過法院的調解與認定,夫妻雙方確實是感情破裂的,法院就會判許離婚。辦理離婚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不能私自解決,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去民政局也可去法院。二、從法律的實踐效果來看,只由一方舉證雙方因感情原因造成分居很困難,法院在審判中對于第一次離婚沒有法定的感情破裂證據,僅提供分居的證據,一般也很難判決離婚。
三、作為想離婚一方,提供以下的分居證據,會對離婚有一定幫助
1、雙方簽訂了分居協協議且實際上按協議分居了。
2、另一方在外租房的協議。
3、在外租房的小區物業公司的證據或當地居委會及公安機關的證據。
4、證人證言。
5、與對方的談話錄音、電子郵件、手機短信能證明雙方分居的證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