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殼與大股東股份比例
一、借殼與大股東股份比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東不得減持股份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的。
2、大股東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3、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監高不得減持股份
1、董監高因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期間,以及在行政處罰決定、刑事判決作出之后未滿6個月的。
3、董監高因違反證券交易所規則,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未滿3個月的。
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綜上所述,股份公司里面有一些持股股東所占份額很大,對于大股東減持證監會有明確規定。對于投資者來說,股東減持是一個市場消息,可能導致股價短期波動,雖然說是利空消息,但是并不代表股價一定暴跌。股價走向和很多因素有關,要綜合分析。
二、大股東持股比例是什么
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為百分之五十及以上或者所持有的股份雖然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其持有的股份所具有的表決權,能夠對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大股東是指股票占比較大的股東,它表示該股東與其余的股東相比較,它的占比最大??毓晒蓶|一定是大股東,但大股東卻并不一定是控股股東。
控股股東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響公司的日常經營運作和重大事情的決策的股東??毓晒蓶|還分為絕對控股(占比超過50%)和相對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股東大會對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
3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代理人應當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侵犯股東合法權益的,股東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訴訟。
股東的主要權利是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余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于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三、持股比例多少是大股東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四、上市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規定的標準是多少
在上市公司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一般是總持股額在5%以上,對于上市公司的大股東是有特別的要求的,特別是大股東決定減持股份的時候,比如公司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證監會調查期間、被作出行政或刑事處罰決定后未滿6個月的情況下,就不允許大股東隨便減持股份。
五、問一下股東投票權按照實繳比例還是認繳比例
股東投票權按照實繳比例還是認繳比例要取決于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章程有規定的,按其規定;無規定的,以股東認繳出資比例作為表決權行使的依據。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條規定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豆痉ā返谝话倭闳龡l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2]《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1]《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1]《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條
六、大股東持股比例
大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股本總額4億元以下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總額4億元以上大股東持股比例上限90%。
股權結構是公司治理機制的基礎,它決定了股東結構、股權集中程度以及大股東身份、導致股東行使權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較大的區別,進而對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運作及績效有較大影響,換句話說股權結構與公司治理中的內部監督機制直接發生作用;同時,股權結構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機制的影響,反過來,股權結構也對外部治理機制產生間接作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