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一、擔保合同的擔保形式有哪些?
一、約定擔保約定擔保,是指以合同的方式設立并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約定擔保,除法律對其成立要件和另有規定外,完全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均屬于約定擔保方式。
二、法定擔保
法定擔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成立并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法定擔保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優先權、法定抵押權等擔保方式;二是當事人可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留置權這種擔保方式。
三、本擔保和反擔保
根據擔保設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本擔保和反擔保。
1.本擔保
本擔保,是指保障主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擔保。
2.反擔保
所謂反擔保,是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在實踐中運用較多的反擔保形式是保證、抵押權,然后是質權。至于實際采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于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
二、合同擔保具有哪些法律特征,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合同擔保具有的法律特征包括從屬性;補充性。擔保合同是為擔保債權的受償而由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另為提供的擔保而形成的合同,它從屬于擔保債權基于產生的主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三、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擔保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擔保方式具體是可以分為哪些的
1、擔保方式具體可以分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證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一般保證;二是連帶保證,屬于人保;抵押分為動產抵押與不動產抵押兩種,屬于物保。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五、擔保的類型有哪些擔保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擔保的類型有人的擔保、物的擔保、金錢擔保、反擔保。擔保要注意下列問題1、要調查清楚被擔保人的財產狀況、償還能力以及信譽。
2、可以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監督被保證人按時履行到期債務。
3、在承保時,應盡量選擇一般保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1]《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六、擔保合同的具體有哪些
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保證的方式;
4、保證擔保的范圍;
5、保證的期間;
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
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
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