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拆遷安置房屋權可以拍賣嗎?
一、拆遷安置房可否買賣,拆遷安置房可以拍賣嗎
安置房是否可以買賣,要根據不同的情形予以確定(一)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取得所有權超過5年后,就可以自由交易了。(二)如果是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建設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實際狀況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編制審批程序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審批程序相同,一經審批下達,必須嚴格執行。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三條
[2]《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二、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能買嗎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拆遷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的需要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過產權調換的方式為被拆遷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產證的,只是一般辦理時間較長。政府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于買房來說,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引用法規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三、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能買賣嗎
拆遷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設、土地規劃的需要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過產權調換的方式為被拆遷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產證的,只是一般辦理時間較長。政府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于買房來說,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執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可以點擊“咨詢我”在線咨詢,律師為您解決法律問題。
引用法規
[1]《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四、拆遷安置房是否是不能買
1、滿五年取得房產證的拆遷安置房可以買。拆遷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對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和征遷房屋的農戶。拆遷安置房五年之內不能進行上市交易,滿五年取得房產證后可以自由買賣過戶。
2、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
五、拆遷安置房能賣么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1、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國有土地劃撥是指國家機關用地,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等等,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也是國家在一定年期內,繼續向土地使用者無償提供生產經營的場地。 這就是拆遷安置房可以賣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