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定義和解決方法
一、工程質量問題定義是怎樣的,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有哪些
工程質量問題是指那些投入市場使用后由于工程質量不合格帶來的問題。
工程質量問題一般分為工程質量缺陷、工程質量通病、工程質量事故等三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二、建設工程的質量糾紛如何處理?建設工程有質量問題如何處理
建設工程的質量糾紛如何處理?建設工程有質量問題如何處理?質量糾紛如何處理質量是建設工程的生命。在諸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案件中,雙方往往圍繞工程質量進行辯論,包括是否符合質量標準、造成質量問題的責任方、不符合質量標準后如何支付工程款等。北京申輝律師事務所李明明律師為大家詳細分析解讀。
三、建設工程質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工程質量是指工程滿足業主需要的,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規定的特性綜合.建設工程作為一種特殊的產品,除具有一般產品共有的質量特性,如性能、壽命、可靠性、安全性、經濟性等滿足社會需要的使用價值及其屬性外,還具有特定的內涵。
四、建設工程發包的條件是指什么,法律上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建設工程發包的條件
1、發包人必須具有籌建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
2、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和提供招標文件;
3、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中中標者。
根據《建筑法》第二十條規定,建筑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的招標文件。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二十條
建筑工程實行公開招標的,發包單位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發布招標公告,提供載有招標工程的主要技術要求、主要的合同條款、評標的標準和方法以及開標、評標、定標的程序等的招標文件。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進行。開標后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標準和程序對標書進行評價、比較,在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投標者中,擇優選定中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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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建筑法》 第二十條
[1]《建筑法》 第二十條
五、什么是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及實施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必須遵守本條例。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條
六、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是什么?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第三章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第四章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第五章工程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第六章建設工程質量保修。第七章監督管理。第八章罰則。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