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資金罪的立案標準,挪用資金的立案條件,挪
一、挪用資金罪的立案標準,挪用資金罪立案標準,挪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
2.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3.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挪用特定款物罪對象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國家和人民群眾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情形。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1、挪用用于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救濟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特定款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二)造成國家和人民群眾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三)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嚴重困難的;
(四)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其他致使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情形。
四、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挪用公款罪立案標
你好,關于你咨詢的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這個問題,回答如下l.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2.挪用公款數額在二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的;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衛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 個月未還的。 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給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還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數額認定。 挪用公款給其他個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與挪用人共謀,指使或者參與策劃取得挪用款的,對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