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滿22周歲生日時,女生可以領結婚證嗎?
一、男生滿22周歲,女生滿20周歲,就可以領結婚證嗎
1、可以。
2、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3、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3、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4、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男生18周歲,女生20周歲能領結婚證嗎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三、你好,滿19周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不能申請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結婚登記要求
一、結婚登記的條件
1、 雙方均無配偶;
2、申請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3、雙方自愿并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登記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并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雙方大二寸(規格為裁去邊框后5.1c×
3.8c)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不得使用婚紗照、藝術照)。
三、受理結婚登記的程序 查驗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所需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自愿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并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婚姻登記員對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四、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
五、復婚登記適用結婚登記的規定。
六、辦理時限 當場辦理
四、18歲能領結婚證嗎,只是領證,不結婚
不能領結婚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辦理結婚證所需要的材料和證件具體如下
1、申請人的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證明材料;
3、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五、男22周歲,女20周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1、可以,符合法定結婚年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辦理結婚證要帶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男女雙方戶口本(集體戶口的需要將集體戶口第一頁打印并蓋章,并且將屬于自己那頁的集體戶口帶到民政局);33張2寸男女雙方近期合照(藍紅背景都可)。
4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