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資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你好,婚前父母首付出資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1、婚前男方父母出了房款首付,婚后小夫妻共同還剩余房款。該房的首付部分算個人財產,按揭部分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名字,視為對兒媳的贈與(首付部分),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男方父母出了房款首付,房產證寫兒子兒媳兩人名字。剩余房款兒子和兒媳按揭。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中首付部分為男方父母對兒子、兒媳的贈與。
3、證明“婚前男方父母出了房款首付部分為個人財產”,除婚前財產公證外,房款首付的銀行交易記錄是可以的,婚后兒子兒媳簽訂財產協議也是可以的。男方父母還可以與兒子簽訂贈與合同,在合同中確定房款首付部分只歸兒子一方的財產。
二、婚后男方父母出錢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三、婚后用老公一人的公積金貸款買房,這樣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后男方用住房公積金買房的,如果該住房公積金是婚內應該取得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是婚前購買,是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因為夫妻雙方婚內實際取得或者應該取得的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