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哪些錢?
一、公司辭退員工都需要支付那些錢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二、用人單位未簽勞動合同,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嗎
分情況確定1、勞動者無過錯,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有過錯,用人單位依法辭退,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補償金。
3、用人單位對辭退負有責任,如企業被吊銷、注銷等,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三、入職半年,公司要辭退員工,經濟補償金如何支付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2、《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四、員工有重大過失辭退需要支付補償金嗎,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員工有重大過失辭退是不需要支付補償金的,如果是因為員工的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的,此時用人單位是有權請求該重大過失的員工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的責任的,并且員工也是沒有任何理由進行抗辯的。
五、員工曠工辭退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嗎
曠工屬于嚴重違反單位規章,辭退沒補償金。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2]《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