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哺乳假如何計算
一、法定節假日哺乳假怎么算
如果用人單位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勞動者,工作日正好是休息日的,屬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節假日的,則應按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綜合計算周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加班加點的時間,均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陪產假和產假算法定節假日嗎
陪產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其實,在我國現行的《勞動法》中,目前只有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具體規定,沒有對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由于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定,男方的陪產假的計算方法一般體現在一些地方法規中,也因此存在地區差異,具體要看各地方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計劃生育方面的相應規定。
三、雙休日算不算法定假日,怎么規定的
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包括雙休日1、雙休日是指一般都是在周六以及周日放假休息的時間,不是法定節假日,是每周40小時工作時間以外的休息時間,它是常規的休息時間。
2、法定節假日是指元旦、春節、清明、端午、勞動節、中秋和國慶節等。企業一般實行月薪制,不涉及私企對雙休日配發工資問題。
四、產假和陪產假包括法定節假日嗎
陪產假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其實,在我國現行的《勞動法》中,目前只有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具體規定,沒有對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由于沒有全國性的統一規定,男方的陪產假的計算方法一般體現在一些地方法規中,也因此存在地區差異,具體要看各地方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計劃生育方面的相應規定。
五、春節法定假日哺乳假
產假98天+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根據最新修訂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體延長生育假的天數和其他福利待遇,需要看地方修訂的新計生條例。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可以請的假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授乳時間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在其嬰兒一周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喂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引用法規
[1]《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