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離職需要繳納代通知金嗎?
一、員工主動離職代通知金要繳納嗎?
員工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雙方就應該按照合同規定的來實施行為,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履行自己應該盡到的義務以及行使權利,那么關于員工主動離職代通知金要繳納嗎?代通知金是用人單位支付和勞動者的,勞動者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二、試用期員工要求代通知金合法嗎?
代通知金是用人單位在于員工接觸勞動合同并且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的情況下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補償,但是試用期的員工并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而且試用期的員工本身就不一定是用人單位的員工,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的。
三、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支付代通知金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支付代通知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在勞動合同法體系下,勞動者只有違反了合同法規定才需要支付違約金,而違約金的性質與代通知金完全不相同。所以只能是公司按規定向員工支付代通知金,而員工向公司支付代通知金是不合理的。
四、代通知金是基本工資嗎?
代通知金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及獎金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應該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員工患病不能繼續工作、員工經過培訓不能工作解除勞動合同等。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合同,還得支付經濟補償。
五、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
職工和單位簽署書面勞動合同后,就建立了勞動關系。單位在很多時候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在賠償方面,有代通知金、經濟補償金等。單位沒有提前通知職工就解除,要承擔代通知金。那么,勞動合同代通知金是多少?代通知金的支付標準是一個月工資,下面我們通過本文詳細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