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判不離,可以離嗎?
一、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二次起訴能離嗎
1、需要結婚證,若有子女也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如丟失,請到相關部門補辦。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2、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后6個月之后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二、第三次起訴能離婚,如果對方不離,法院會判離嗎
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與第幾次起訴沒有關系,與對方是否同意也沒有關系;
如果法院認定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就會判決離婚,反之則不會判決離婚。這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三、三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三次起訴也不一定會被判處離婚,因為法院對離婚的案件判決通常不是以幾次起訴作為判決依據的,而是以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到無可挽回來確定,所以如果真的很想和對方離婚,就一定要找到證據,證明雙方的感情卻已經是破裂,比如說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四、已經第二次起訴離婚了,二次起訴離婚會判離嗎
1、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后,認定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破裂的,在調解無效后,會判離。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五、第三次起訴離婚不判離婚嗎
起訴離婚,法院是否判離,與第幾次起訴離婚無關,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只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并且具有以下情形的會判離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六、我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出庭會判離婚嗎
關于“我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出庭會判離婚嗎”的相關解答如下你好,關于起訴離婚第一次會判離婚嗎的問題,如果是第一次離婚案件中的原告起訴,需要等判決生效后過六個月,如果是第一次離婚案件中的被告起訴,則沒有時間限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還有其他疑問,點擊“咨詢我”進行咨詢,為您提供專業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