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前提取工資是否算轉移財產
一、前段時間因為離婚要分割財產,離婚前把工資取出算轉移財產嗎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屬于違法行為。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期間,夫妻一方持另一方的結婚證,可以轉移財產,或者變賣,抵押貸款嗎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自己取證困難的情況下可以在法院規定的取證期限之前提前7天向法院申請法院取證。比如對于股票來說可以去查其操盤記錄如果股票已經不在其名下可以要求其說出轉移到了什么地方和原因。如果是慢慢合理轉讓并且其所得用于了家庭開支則屬正常。如果是離婚前不久才轉走則屬于惡意轉移法院會給予追究。
三、離婚案件中,一方轉移財產如何辦理
離婚案件中一方轉移財產,另一方可以搜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然后要求轉移財產的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如果已經離婚后才發現對方轉移財產的,則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四、離婚后,女方戶口沒遷走,以后能分到財產嗎
雙方離婚后,戶籍是否遷出,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但是離婚時共同財產分割與雙方的戶籍情況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