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一年被辭退失業金怎么領
一、未滿一年被辭退失業金怎么領
不可以;依據《失業保險條例》來看,需要滿足失業金領取條件的核心有三條1、所在單位已交納失業保險滿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工作;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因曠工被公司辭退,有失業金可以領取嗎
1、因曠工被公司辭退的,屬于自身原因的失業,不可以領取失業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三、滿5年自動辭職可以領失業金嗎,有哪些相關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主動辭職者是無法申領失業保險金的。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以及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指“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人員。顯然,勞動者提出辭職的不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范圍,所以無法享受失業保險金。
相關法律規定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引用法規
[1]《失業保險條例》 第14條
[1]《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