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往年的贍養費是否可以追訴,有規定嗎
一、往年的贍養費是否可以進行追訴,有沒有法律規定
法律咨詢解答
往年贍養費能追訴。贍養費是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二、民法典規定能否追償前幾年的撫養費嗎
1、能。一方不給付撫養費的,撫養費追討是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所以幾年前的撫養費也可以追償。
2、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三、社會撫養費征收期限是否有限制,有沒有法律依據
律師解答社會撫養費征收期限不受時效限制。由于社會撫養費不屬于行政處罰的范疇,因而其并不受兩年時效的限制。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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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