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果有哪些
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后果有哪些
勞動法既保護用人單位又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了有相關情形的話,勞動者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相對應的用人單位也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那么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廣東國暉(北京)律師事務所李珍律師解析。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患病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40條
二、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情形,法律上有哪些規定
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包括因員工違反服務期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其實無論是我國的用人單位,還是我國的勞動者,都是享有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的,只是權利的大小不一樣。
三、勞動合同形式要件違法的有哪些,勞動合同形式要件違法的
1,規范的勞動合同需要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以上就是勞動合同形式要件違法不存在的情況。
四、關于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對于關于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這個問題,解答如下以下情形是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的,其余的就不包括了(一)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六)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八)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九)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五、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你好,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