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離我最近的醫院是哪里
一、你好關于最近的醫療糾紛處理程序是什么
醫療糾紛處理程序因選擇的途徑不同而不同,如選擇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則程序如下1、以書面形式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
2、衛生行政部門收到申請十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3、如受理,必要時可以進行醫療技術鑒定;
4、依據鑒定結果,作出行政處理決定,進行賠償調解。《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
引用法規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1]《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
二、開醫院需要辦哪些執照,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開醫院需要辦的執照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證書》;《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等。
法律依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第十七條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批準其設置的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引用法規
[1]《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七條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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