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醫療改革最新政策解讀
一、醫療改革政策匯總有哪些2023年
醫療改革政策匯總主要集中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鼓勵分級診療、鼓勵社會辦醫。其中1、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面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2017年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到2017年,總體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建立健全公立醫療機構醫藥費用指標定期通報制度、制定醫保支付標準的政策措施、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導各地推進醫療服務定價方式改革等多項政策。
2、鼓勵分級診療方面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逐步健全,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
3、鼓勵社會辦醫方面從進一步放寬準入、拓寬投融資渠道、促進資源流動和共享、優化發展環境等4個方面提出了促進社會辦醫的16點具體措施,并鼓勵地方開展差異化、多樣的探索。
二、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2023年
合法醫療糾紛的解決途徑有1、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的處理,醫療事故發生后,當事人可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對符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條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應及時受理;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3、訴訟解決,指通過法院的審理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
三、法庭調解如何調解2023年
一、受理糾紛1、當事人請求調解的糾紛及時調解。
2、發現糾紛要主動受理及時調解。二、調查分析受理糾紛,要迅速查明糾紛發生的原因和爭議焦點,及時判明糾紛性質,是非曲直,進行研究分析。三、調解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充分說理,耐心疏導,學習法律規定,消除隔閡,促使當事人達成調解議。法律依據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四、大病醫保報銷需要什么2023年
大病醫療保險要準備的材料主要包括1、《大病醫療保險繳費卡》、《醫療保險卡》;
2、大病醫療費統籌基金撥付審批表;
3、出院診斷證明、住院報銷憑證、大病統籌患者住院醫療費用結算清單等。《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引用法規
[1]《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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