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訴前財產保全期限,訴前財物保全有哪些規定
一、法院訴前財產保全期限,訴前財產保全有哪些規定
你好,就法院訴前財產保全來說,所謂訴前財產保全,也就是訴前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與訴前財產保全有關的民事爭議必須有給付。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應是有給付的,如不是因財產利益之爭,而是人身名譽之爭,無給付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訴前保全措施。訴前財產保全屬于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系人不致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例如,雙方當事人簽訂購銷合同,需方按約定給付供方150萬元的預付款,事后發現供方有欺詐行為,根本沒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貨款有被轉移的可能,如不及時采取強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將產生難以彌補的損失。由于從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時間,法律就有必要賦予利害關系人在情況緊急時,請求法院及時保全可能被轉移的財產的權利。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二、財產保全的訴訟范圍有哪些,訴前財產保全的
財產保全的范圍包括動產,不動產,股權,銀行存款,機器設備,知識產權等。“限于請求的范圍”,是指被保全的財物的價額,應在利害關系人的權利請求或者訴訟當事人提出的訴訟請求的范圍之內,不應超出權利請求或訴訟請求的標的價額,二者在數額上應大致相當。但是我們不能機械地理解這一點,認為可保全的財產價值超過請求價額就一定不能采取保全措施,使本來可以執行的案件變成難案。
三、訴前財產保全的法律法規是什么?
訴前財產保全只有15天,15天內你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如果在15天內向法院起訴,訴前財產保全轉為訴訟財產保全。 訴訟財產保全凍結存款,期限是6個月。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四、訴前財產保全后應向哪個法院起訴,有沒有規定?
只能夠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申請。當事人如果想要發起訴前的財產保全,就要看具體是對哪個法院發起的訴訟,然后要向這個法院提出申請,將自己的財產進行保全。同時在申請財產保全前必須要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