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一年勞動合同后想辭職,可以嗎?
一、簽了一年勞動合同,現在想辭職可以嗎
您好,針對您的簽了一年勞動合同,現在想辭職可以嗎問題解答如下關于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這個問題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這說明,當勞動者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系時,只有在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有賠償的義務。但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條確立了勞動者雖有辭職的權利,但也有“提前通知義務”,因此,如果沒有對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又盡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不必支付違約金。引用法規
[1]《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四條
[1]《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二、簽了一年勞動合同,現在辭職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關于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這個問題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這說明,當勞動者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系時,只有在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有賠償的義務。但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條確立了勞動者雖有辭職的權利,但也有“提前通知義務”,因此,如果沒有對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又盡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不必支付違約金。引用法規
[1]《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四條
[1]《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三、剛簽了合同剛簽了勞動合同,兩天后想辭職可以嗎
試用期內勞動者要想辭職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系。員工離職一般具有如下相關流程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協商,或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審批通過員工離職申請;
3、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
四、簽了一年合同干不到半年想辭職可以嗎
訂立一年勞動合同后工作不到半年的可以辭職。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五、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我想辭職
關于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這個問題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這說明,當勞動者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系時,只有在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有賠償的義務。但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條確立了勞動者雖有辭職的權利,但也有“提前通知義務”,因此,如果沒有對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又盡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不必支付違約金。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引用法規
[1]《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四條
[1]《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