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不服多少日內
一、仲裁裁決不服多少日內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對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涉及多個勞動者的勞動爭議做出仲裁裁決后,部分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對提出起訴的勞動者不發生法律效力;對未提出起訴的部分勞動者,發生法律效力,如未提出起訴的勞動者申請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不管是怎樣的勞動爭議,要是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話,則就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一旦爭議拖久了,勢必會造成更多的損害。
二、仲裁裁決的不服怎么辦,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并向人民法院起訴。仲裁的方式是一次裁定結果,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撤銷后在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不服仲裁裁決應在10日內提起訴訟嗎
1、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仲裁裁決,是指仲裁庭對當事人之間所爭議的事項作出的裁決。仲裁裁決實行一裁終局制度。根據法律規定,仲裁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