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訴訟標的的應退還訴訟費
一、減少訴訟標的的應退還訴訟費
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減少訴訟請求金額的,法院應依法退還相應的訴訟費用。如果發生原告將標的額降低,可以申請退回部分訴訟費。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后收費;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如果原告在案件庭審終結后,發現案件審理將對其不利,可能面臨敗訴風險,故而向法院申請減少訴訟請求數額,并要求人民法院退還訴訟費。對此,人民法院當然可以對其申請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申請不予準許,因為,此時案件已經過實體審理,原告對裁判結果也有明確的預知,原告于此時申請放棄或者減少訴訟請求數額,逃避繳納訴訟費的動機顯而易見。
二、訴訟標的減少了訴訟費會退嗎
減少訴訟標的退訴訟費,但是只有在開庭審理之前提出的訴訟標的變更,并且確實減少時法院在審判結束之后才會退還訴訟費,否則法院是不會退還的。對于民事糾紛案件,只要是當事人之間發生了糾紛而想要起訴,此時就會涉及到訴訟標的額。《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訴訟費用交納標準方面作了6個方面的規定。《辦法》作出的六項規定是
1、將財產案件收費比例的起點由現行的4%下調為2.
5%;
2、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執行實際支出費用,實行先執行、后收費;
3、將離婚案件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最高限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
4、行政案件不論是否涉及財產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費;
5、當事人申請撤訴、調解結案或者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6、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按照不服一審判決部分的上訴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三、減少訴訟標的額可以退訴訟費
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最后有幾點需要溫馨提醒
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四、減少訴訟標的退費到哪里辦理
1、直接到承辦人那里辦理退費手續,可以退回的。
2、法院會判決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如果原告已經預交由被告向原告支付,案件爭議標的如果需要強制執行,訴訟費用執行法官的會一并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