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有限責任公司如何進行清算?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樣的,有限責任公司如何進行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余財產、了結公司的法律關系,使公司歸于消滅的程序,除公司合并、分立豁免清算外,其他公司解散都需要進行清算。那么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是怎樣的,有限責任公司如何進行清算?
二、有限責任公司破產,債務怎么清算
在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中有下列的情況《公司法》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破產法》第三條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破產法》第三十條 破產申請受理時屬于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以及破產申請受理后至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取得的財產,為債務人財產。《破產法》第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的出資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管理人應當要求該出資人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出資期限的限制。《破產法》第三十六條 債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業財產,管理人應當追回。《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只能按以上分配程序取得補償,未得到部分做為企業損失。債權人財務可以根據《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損失,以企業合理來抵除企業應納稅得稅額來獲得補償。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三條
[1]《破產法》 第三條
[1]《破產法》 第三十條
[1]《破產法》 第三十五條
[1]《破產法》 第三十六條
[1]《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三、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程序怎么走?
專業分析有限公司的具體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組,并辦理備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三、債權申報和登記。
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四、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法院確認。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五、執行清算方案,分配財產。
六、編制清算報告,并報告確認。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報告應包括以下
1、債權債務已清理完畢;
2、各項稅款、職工工資已經結算;
3、已發布注銷公告。
七、注銷登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
(一)項、第
(二)項、第
(四)項、第
(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2]《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條
四、有限責任公司能進行破產清算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咨詢解答有限責任公司能進行破產清算。流程一、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二、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三、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四、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五、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六、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第十二條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十二條
五、如何進行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具體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專業分析1、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程序是,成立清算組,清算組對于公司的財產進行審核,制定財產分配方案,并經過人民法院的確認,執行財產分配方案,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