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時,房子拆遷前未有房產證,購房合同和村里有約定,能否獲得拆遷分房。
一、村里拆遷沒有房產證,當時買的村里的房子和村里簽有合同,拆遷可以分房嗎
1,當事人能否分到房,要看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的規定;
2,如果當地的補償政策是貨幣安置的,當事人就不能得到房子,如果是以房換房的,當事人可以分到屬于自己份額的房子;
3,拆遷一般是以戶為單位的,結合戶內人員的總數來分,當事人的戶口如果沒有單獨立戶的,房產不能分到當事人的名下。
二,房屋拆遷程序
(一)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拆遷房屋的單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發布拆遷公告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發布拆遷公告,將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向社會公布。
(三)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實施拆遷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雙方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辦理證據公證。
2、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二、你好關于訂立房屋拆遷合同是什么行為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房屋進行拆遷前,如果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同意的,要簽訂拆遷補償合同,拆遷人要按補償合同的約定給予經濟補償。訂立房屋拆遷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簽訂應當貫徹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誘、欺詐手段達成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
三、訂立房屋拆遷合同是怎樣的行為
訂立房屋拆遷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簽訂應當貫徹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等原則,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利用威逼、利誘、欺詐手段達成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