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人因工傷身亡,是因為工傷還是意外?
一、人在工地干活摔倒,引發心臟病死亡是工傷嗎
1、是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等;
2、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二、在勞務工地上突發心臟病死亡,算工傷嗎?
1、如果在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四十八小時內死亡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規定視同為工傷。”規定可算為工傷。
2、應先向當地的社保局工傷認定,然后申請仲裁索賠。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三、心臟病復發死亡工傷
犯罪分子心臟病是不可以羈押的,有心臟病的人能拘留,因為不再不拘留的條件之內。患病治療期間延緩拘留,病愈以后再拘留。患有心臟病,沒有發病就按要求拘留,只不過會給予一定的照顧。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到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
四、工作期間心臟病發作死亡,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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