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能辦嗎?程序有哪些?
一、可以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需要哪些程序
1、法律意見
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異地可以辦理訴訟離婚。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愿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引用法規
[1]《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二、離婚要辦理什么手續,去民政局辦理嗎
民政局的婚姻登記中心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會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屬于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四)雙方當事人的照片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三、如果離婚怎么辦理離婚手續費?程序是什么
1,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落戶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本人與戶主的關系證明;
4,離婚證原件、復印件。
派出所審查材料沒問題后,帶著材料去公安局辦理,辦理完成后帶著準遷證、戶口頁、身份證去戶籍所在地辦理遷移證。
之后帶著準遷證、遷移證、落戶申請、身份證落戶
四、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什么證件,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辦理離婚登記所需提交的證明材料1 、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雙方戶口簿婚姻狀態應明確標注為已婚,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應當先到有關部門予以更正。 居民身份證或者常住戶口簿丟失的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單位集體戶口應同時出示集體戶口的首頁和本人戶口卡,并加蓋戶口專用章。
2 、雙方的結婚證。
3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為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
4 、各自持有兩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照片。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五、辦理涉外離婚手續的程序及條件
1、辦理離婚手續的機構
如果是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是港、澳、臺或外國國籍者,需要到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離婚手續。
2、申辦要提交的材料
1中國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本人《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2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證或者港澳臺同胞回鄉證(其他有效旅行證件)、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3華僑、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本人的《結婚證》;雙方共同簽署的《自愿離婚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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