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簽訂合同時,甲方只有簽字,未蓋公章,此合同有效嗎?
一、公司簽訂合同時甲方只有簽字,沒有蓋公章,這樣合同有效嗎
1、只要這個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的是職務行為,也就是他是代表單位簽的字,而不是以他自己名義為自己的事情訂立的合同,那么這個合同就是對單位生效的。
2、合同需要的是當事人雙方的簽字或蓋章。簽字和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法人,最好還是有法人章好一些。
二、公章簽合同,合同有效嗎
公章簽合同當然有效。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合同蓋了公章后即視為一方單位對合同的認可。而且法律規定,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當然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生效條件,或者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批準手續才能生效的合同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三、用公章簽訂得合同,合同有效嗎
公章簽合同當然有效。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合同蓋了公章后即視為一方單位對合同的認可。而且法律規定,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即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即生效。當然當事人約定了生效時間、生效條件,或者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批準手續才能生效的合同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