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
一、請問一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是多久
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引用法規
[1]《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12條
二、我想請教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三、問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
1、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不是從簽定購房合同時開始,也不是從房產證辦理時開始,而是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時開始。
2、開發商拿到土地使用權后,進行開發建設的年限、銷售房產的年限,都要計算在土地使用權年限內,所以,想知道所購買的商品房的具體土地使用權限,要見到開發商對該房所在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證上的年限減去購房之前的年限,才是購房后的實際使用權限。
3、一般購房時,開發商不會主動出示土地使用證,購房者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
4、關于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住宅規定是70年,如果商品房購買時的年限不足70年的也沒有太大關系,因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會怎么辦,國家雖然還沒有出臺具體規定,但很多法學家從法理上論證住宅到期后不應收費,所以很大可能是到期后無償繼續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