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誤傷而受傷,算工傷嗎
一、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因工人誤傷而受傷的算不算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
(一)項、第
(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
(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因為個人原因受的傷算不算工傷?
因為個人原因受的傷算工傷,我國法律規定,工傷物過錯原則,只要職員在上班期間、上下班的途中受傷,并且不是由于自傷、自殘等原因,就屬于工傷。但是屬于工傷,并不代表職員就可以拿到賠償金,還需要向當地的工傷鑒定機構提出認定、鑒定請求。
三、在單位工傷算工傷嗎?
分什么情況。如果單位在明知女職工懷孕的情況下,仍然安排不適當的工作,而導致的流產,這個算工傷。否則就不算工傷。但不管怎樣,可以要求單位到人社局申報工傷,是否可以認定工傷,就只能看結論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的女職工,一般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在勞動時間內應當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七條
四、單位旅游受傷算工傷嗎,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單位組織的旅游期間受傷算工傷。這種由用人單位組織和安排的旅游活動,目的是為了激勵員工是企業文化中的一部分,可以被認定為用人單位的工作,而員工在旅游中因為工作安排受到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上班時干私活受傷算不算工傷,有沒有法律規定
勞動者上班時干私活受傷,一般不算工傷。如果勞動者具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等法定的情形的,才算作工傷。而干私活與工作原因無關。
六、員人上下班中受傷算不算工傷,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不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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