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摔傷,算工傷嗎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不算工傷,算不算工傷
一、在公司上班摔傷,算工傷嗎
按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算工傷的。上班在公司大樓里摔傷符合工傷條件,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豆kU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ǘ┕ぷ鲿r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ㄈ┰诠ぷ鲿r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ㄋ模┗悸殬I病的; ?。ㄎ澹┮蚬ね獬銎陂g,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谏舷掳嗤局?,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二、去上班時下樓梯摔倒算不算工傷,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勞動者上班的時候從樓梯上摔傷,可以認定為工傷,需要用單位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確認工傷的等級,再支付相應的工傷賠償款,工傷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單位沒給員工申請工傷的,員工可以自己去申請。
三、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不算工傷,算不算工傷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不算工傷,算不算工傷”問題回復如下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傷算工傷?!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六條
四、在走路上班時,不小心摔傷,算不算工傷
1、上班路上,自己摔傷的,不屬于工傷。如果在上班途中因為非自己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才屬于工傷;
2、《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五、上班在單位門囗摔傷算不算工傷,有沒有規定?
上班時在單位門口摔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向單位索要工傷賠償,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責任出現交通事故,在上班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受傷的,都可以認定為工傷,要進行工傷鑒定。
六、下班途中在工地摔傷,算工傷嗎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下班途中摔傷算工傷嗎這個問題我的答復是新修訂《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 工傷認定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法司法解釋 明確四種上下班途中工傷 最高人民法院20日發布司法解釋,明確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工傷的四種情形。根據規定,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最高人民法院20日通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有關情況,并公布4起工傷保險行政糾紛典型案例。近年來,工傷賠償一直是勞資雙方發生糾紛的重點領域,加之當前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大量使用,將原本簡單的勞資關系“復雜化”,更易在工人發生工傷后出現“扯皮”和糾紛。那么,對于工人來說,明確工傷保險該由誰交、一旦受了工傷該找誰賠等問題尤為重要。在20日的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表示,據統計,近年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數量位居各類行政案件前列。工傷保險行政案件涉及到職工的切身利益, 直接影響社會穩定。相關行政案件審判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解決糾紛的難度日益增大?!袄纾J定中勞動關系交叉的處理問題;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如何認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傷認定申請法定期限能否扣除或者延長;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與民事侵權賠償如何銜接處理等等?!睂O軍工說。針對上述新問題,20日發布的這份《規定》細化了工傷認定中的“工作原因、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工外出期間”以及“上下班途中”等問題。對于廣受社會關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這部將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規定》明確了四種認定情形?!兑幎ā返诹鶙l規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1]《規定》 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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