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如何分戶?如何對農村宅地進行分戶
一、農村宅基地怎么分戶,如何對農村宅基地分戶
在農村,宅基地對農民來說相當重要。宅基地是農村農戶或個人的主要住所。一般只有農村戶口才會擁有宅基地。生活中,如果出現一些意外情況,家里人要分家、就有可能會面臨分戶。農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在我國主要是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它是為了滿足農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后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有關農村宅基地分戶的相關如下
1、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于拆遷范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文件規定。
3、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準后,給于辦理分戶手續?! ?br>所以要有自己的宅基地,必須先通過上訴條件分戶才能辦理。
至此,大家應該了解農村宅基地怎么分戶了吧?,F在如果家庭人員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就可以申請分戶。而且還需要具備一些條件要求。分戶的程序分為公房分戶和私房分戶。辦理也不是很麻煩。當然以上僅供參考,具體農村宅基地怎么分可到當地派出所詢問,以當地規定為準。
二、農村有一個宅基地,戶口在一個本上,怎么分戶
1、如果兩兄弟都想在農村有屬于自己的房子,是兄弟兩個是可以分戶的,一個人分戶出來,另一個就跟父母一起住,那樣跟父母住的可以得到父母的宅基地跟房子,而分戶出來的就可以再申請一塊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基原則,那都是可以得到一塊宅基地蓋房的,這種情況就可以很好解決宅基地的歸屬問題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三、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農村宅基地辦理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委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應當在每一個季度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審議,并張榜公布,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上報給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條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不動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聽律網網相關律師,根據你的實際情況,為你解決問題。
引用法規
[1]《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條
四、農村沒宅基地,分戶怎么分
申請條件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后才能確定。以上是分戶了怎么分宅基地的回答
五、宅基地確權查詢,農村宅基地怎么查,農村宅基地查詢
1、攜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的土管所查詢。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并對宅基地進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六、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宅基地申請條件,宅基地申請流程
農村宅基地申請流程和申請條件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3、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周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由于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咨詢后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