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多久能拿到結果,法律上有具體規定
一、工傷鑒定做完得多久出結果,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需自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的情況或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30天。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工傷鑒定要多久時間才得結果,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需自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的情況或情況特殊的可以再延長30天。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三、工傷鑒定結果得多久出來,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一、工傷鑒定結果得多久出來一般來說,工傷鑒定所需時間為6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個人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等待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工傷職工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束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工傷認定結論做出后,勞動者如果傷情確實嚴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傷害結果,那么很可能會構成傷殘。這時候勞動者需要在傷情經治療相對穩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等級鑒定和護理等級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 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二、工傷鑒定費用由誰出?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因工傷或者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在申請時先行支付。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上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承擔。
2、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由個人承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提前支付。重新評估結論與原評估結論一致,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重新評估結論與評估結論不一致的,評估費用由原評估機構承擔。
4、因傷情變化重新申請鑒定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拿到工傷鑒定后,應先看鑒定級別有沒有問題。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鑒定結果得多久出來
一、一般工傷鑒定得多久出結果一般來說,工傷鑒定所需時間為60天,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個人提交工傷鑒定申請,等待勞動行政部門通知后,工傷職工到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鑒定結束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六十日內作出鑒定結論,特殊情況可延長30天。費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工傷認定結論做出后,勞動者如果傷情確實嚴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傷害結果,那么很可能會構成傷殘。這時候勞動者需要在傷情經治療相對穩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時,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即傷殘等級鑒定和護理等級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 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二、工傷鑒定費用由誰出?
1、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因工傷或者職業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費。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支付;鑒定人申請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在申請時先行支付。鑒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上的,鑒定費用由鑒定人所在單位承擔。
2、沒有單位的,鑒定費由個人承擔。
3、重新鑒定的鑒定費由申請人提前支付。重新評估結論與原評估結論一致,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承擔。重新評估結論與評估結論不一致的,評估費用由原評估機構承擔。
4、因傷情變化重新申請鑒定所需費用由申請人承擔。拿到工傷鑒定后,應先看鑒定級別有沒有問題。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五條
四、工傷鑒定后多久出結果呢,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工傷鑒定后一般15至60日出結果。遞交工傷認定申請后,勞動管理部門通知工傷認定申請人到指定的地方進行鑒定,受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或者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五、工傷傷殘鑒定多久出結果,法律上該如何規定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做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申請人在完成勞動能力鑒定面檢后三周左右持本人身份證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領取,或委員會以郵寄的方式書面送達鑒定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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