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需要什么證件,傷殘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傷鑒定需要什么證件,傷殘鑒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一)屬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二、工傷鑒定,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能鑒定傷殘幾級啊
工傷骨折構成10級,如有內固定的可評到9級。工傷的鑒定標準1、一級傷殘的鑒定標準包括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體表面積≥
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關節活動功能基本喪失;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
2、二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3、三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并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
4、四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一手全肌癱肌力≤2級;腦脊液漏伴有顱底骨缺損不能修復或反復手術失敗;面部中度毀容;全身瘢痕面積≥
60%,四肢大關節中1個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
1/2并有輕度毀容;雙拇指完全缺失或無功能等更多。
5、五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等具有多項者;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
50%,并有關節活動功能受限;面部瘢痕或植皮≥
1/3并有毀容標準之一項;脊柱骨折后遺30°以上側彎或后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以電生理檢查為依據)等更多。
6、六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撕脫傷后頭皮缺失1/5以上;脊柱骨折后遺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病(神經電生理檢查不正常);單純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等更多。
7、七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燒傷后顱骨全層缺損≥30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cm2;頸部瘢痕攣縮,影響頸部活動;全身瘢痕面積≥
30%;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等更多。
8、八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腦葉切除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重度毀容標準之一項者;面部燒傷植皮≥
1/
5;面部輕度異物沉著或色素脫失;雙側耳廓部分或一側耳廓大部分缺損等更多。
9、九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頸部外傷致頸總、頸內動脈狹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橋手術后無功能障礙;符合中度毀容標準之二項或輕度毀容者;發際邊緣瘢痕性禿發或其他部位禿發,需戴假發者等更多。
10、十級工傷鑒定標準包括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三、工傷鑒定需要什么證件,工傷認定材料
根據相關規定,以下就是鑒定工傷需要什么材料這個問題的回答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是勞動保障部門確定對象資格的憑證。規范的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是勞動合同,它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企業、個體工商戶未與其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為了保護這些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益,《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包括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材料。據此,職工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明等。 (三)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對于醫療診斷證明需要把握兩點1、出具診斷證明的醫療機構,一般情況下,應是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特殊情況下,也可以是非協議醫療機構(例如對受到事故傷害的職工實施急救的醫療機構)。
2、出具職業病診斷證明的,應是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明的,應是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或者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工傷鑒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傷殘認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鑒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傷殘認定”的解答如下(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一)屬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律師來進行界定。掃描二維碼推送至手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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