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續展有次數嗎?
一、注冊商標續展有次數嗎?
雖然對注冊商標的保護周期一般是十年,但是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允許商標權人申請續展,而對于續展的次數并未有限制,因此商標注冊是可以無限次續展的。若是可以對注冊商標無限次續展,那么變相來說,其實對注冊商標的保護也是沒有期限限制的,可以一直使用該商標。
二、限制注冊商標的續展次數
您好!關于“租賃合同退租合同違約金怎么算”的回復如下在一般合同案件處理中,必然涉及違約金標準的認定。對于違約金計算標準的認定,應當以當事人是否對合同約定的相關提出異議為調整依據。具體確認原則是1、當事人沒有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確定違約金計算標準。
2、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予以調整。當事人不同意調整的,人民法院可參照同類型案件違約金之中等標準予以核定,以適當體現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3、法律未作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以當事人約定標準為準,同時參照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情況適當減少。
三、商標續展申請次數限制
商標續展申請沒有次數限制。只要商標注冊人想繼續使用商標的,可以續展無數次。
商標續展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注冊有效期滿十年前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理一定的手續,延長其注冊商標有效期的制度。
商標續展要在商標保護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引用法規
[1]《商標法》 第四十條
四、商標每次續展的注冊的有效期是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案件受理費由申訴人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通知后五日內預交,逾期不交的,按撤訴處理。案件處理費由當事人雙方在收到仲裁委員會的通知后五日內預付,預付金額按第四條規定的標準由受理案件的仲裁委員會視案情而定。目前,勞動仲裁案件受理費已經取消,即申請勞動仲裁沒有案件受理費。以上回答沒解決問題您的問題,可以到聽律網網咨詢。